生死观-对待死亡的哲学主张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0-06 03:04:21 / 个人分类:转载

 
1. 柏拉图:精神不朽

       只有永恒不变的事物,才是值得我们追求的。肉体是变动易毁的。其主张灵魂不朽,死亡不过是使灵魂摆脱肉体的监牢,而能够以另一种更加自由的方式存在。

2. 伊比鸠鲁:死亡对我们没有什么

  死亡对我们没有什么。因为所有的善与恶都在于感觉,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无法感觉到死亡,因此没有什么好害怕的,而当我们死亡时,我们已没有感觉,就更不需要害怕死亡了。

3. 海德格:向死存在

他区分了两种对死亡的反应:

a.非本真的:试图无视或者故意遗忘自己作为有限受造物的命运,不愿意承认自己会被死亡所吞没。他们设想死是发生在他人身上的某件事故,或者是一种与他们无关的灾祸。

b.本真的:此为海德格所坚持的,也就是我们必须始终意识到我们的命运,并面对此现实。一个人应该把死亡这个事实接受下来,在这种坦然面对死的行为中,我们得到了英雄式的终极尊严,我们不再歪曲自己的定命。

c.他提出“向死存在”,也就是死亡乃是一种此在刚一存在,就必须承担来的去存在的方式

4. 沙特:死亡只是个偶然的事实。

a.认为死并非如海德格所言的,是我们存在的一部份,人并非是一种朝向死亡的存在,也无法对它有所“筹划”。他认为死亡是一种“从外面”降临到我们身上、没有任何理由可言的、偶然的、荒谬的事实。

b.我们的生命,并非是为了成就死亡。沙特认为,死亡从来不能界定人的生存,不能赋予我们的生命以意义,因为它是对我们生命的取消。

c.他反对海德格所言的因着面对死亡而自由的说法,他认为:「我不是“为着去死因而自由的”,而是一个会死的自由的人。」

5. 尼采:成就之死

a.尼采虽然深受叔本华的影响,但他却反对叔本华对死亡的一种悲观态度,并认为“苦难根本不是反对生命的根据”。他认为尽管人生有苦难、有折磨、有死亡,但却也不必因此成为一个忧郁者,我们仍可成为生命的“拼命感受者和辩护者”。

b.“超人”的生死观:认为我们所要努力的是成为“超人”,而所谓的超人,乃是指其具有顽强的生命意志,能够在任何情况下接受人生、肯定人生,具有强大的创造力量,能在有死的人生中,创造出不朽的东西,因此超人既是有死的,又是不死的。

c.其成就之死,换句话说也就是“成就之生”,指的是人的生命的一种价值的完成,透过自己的创造性,赋予自己、人类、大地以新的意义。故他说:「当你们死,你们的精神和道德当辉耀着如落霞之环照耀着世界;否则你们的死是失败的。」


TAG: 死亡 哲学 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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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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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华心理教育网论坛博客的公共管理员。和大家一样,也是一个心理学爱好者。我十分喜欢这份工作,只要不出现意外事件,我和我的同伴想在这里永远的做下去。。。我可以,你也可以!专职更欢迎,兼职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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