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火心理学12-抵制家乐福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23 09:10:03
/ 个人分类:红尘天下
查看( 44 ) /
评论( 2 )
在抵制家乐福的事件上,政府不能选择性执法!
作者王志安-访问量[69]
评论数[0]-发布于:2008-04-21
08:23
关于抵制家乐福的讨论,最近终于有人开始行动了,不少地方的家乐福门前,有人打出“反对法国,购物可耻!”、“反对藏独”这样的横幅。严格地讲,这些行动已经超出了温和抵制的范围,属于集会示威的行动范畴了。问题是,这些到家乐福门前去集会示威的民众,都去公安机关登记申请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是不是有人在五日前就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在理论上有这种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是,这些民众的集会和示威没有向有关部门正式申请,这仅仅是他们自发的举动。如果是这样,笔者认为,政府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这些擅自举行集会示威活动的民众,采取法律行动。政府不能在不同态度的集会示威活动之间,采取选择性执法的态度。
去年6月1号,部分厦门市的市民为了反对px项目在厦门开建,集体在厦门主要街道上“散步”。第二天,《厦门商报》在社论中说了这样一段话:
“没有经过批准就贸然举行集会游行,那就是逾越法律的行为,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所不能容许的。厦门是一座法治健全的城市,始终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当然,少数人由于不懂法不知法,如果是因为对厦门爱之切而言行过激,那还可以理解。但是,对极个别怀着不可告人的企图,明知故犯,知法犯法,有意制造事端的,法律一定会给予惩罚。”
“逾越法律的行为,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所不能容许的。”这话说得好。事实上,“集体散步”事件发生后,厦门市公安机关对这一事件的几名发起者予以刑事拘留。现如今,相同的事情再次发生,许多民众到家乐福门前发起集会示威,政府是不是也该“有法必依”呢?
我相信,那些去家乐福集会示威的民众,都是真正的“爱国民众”,当今这个社会,普通民众生活压力巨大,每日早出晚归养家糊口,十分不易。可当奥运圣火传递到法国受到干扰的时候,这些国民为之愤恨,集体表达他们的情绪,其精神真是可嘉。但是,“爱国”不能成为豁免法律的理由和特权,如果这些民众的行为真的触法,就该“违法必纠”。在这个问题上,是否触法的唯一标准,就是这些民众事先有没有到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有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
退一步讲,如果这些民众的集会真的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我们还是要问:公安机关批准民众游行示威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如果厦门市的市民,在集体散步之前去公安机关申请,这一申请会得到批复吗?
游行示威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普遍权利。也就是说,任何公民依循合法途径提出申请,只要其示威的主张不触法,公安机关依法都应该批准。在这个问题上,政府部门不能有歧视和偏爱。但现实当中,我们看到的往往却是相反,如果集会示威的民众,其主张的立场和政府一致,依法申请游行示威就能得到批准,甚至没有申请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相反,如果申请集会和示威者的立场和政府相左,甚至相反,那即便依法申请游行示威,往往也得不到批准。这是典型的选择性执法。
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不在于有没有完备的“文本意义上的”法律,更重要的在于这些法律本身能否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如果法律本身无歧视,但在执法过程中有区别,那这样的法律,就是权力的奴婢,而不是公民权利的保障。因此,在游行示威这项政治权利上,我们郑重地呼吁政府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
另外,政府依法处理抵制家乐福事件,也有助于平息西方社会对中国政府的偏见。在这次火炬传递和西藏事件中,西方媒体一直指责中国政府纵容、利用网民的情绪和行为。如果政府在处理抵制事件中,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有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则维持秩序,保护商家家乐福不会受到影响。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没有批准的,则坚决取缔,不听劝阻的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处理。这将会使西方社会的谣言不攻自破。相反,如果许多没有申请登记的示威活动公开进行,而又没有得到政府的有效制止,就会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授人以柄。
论坛模式
推荐
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TAG:
女巫
圣火
心理学
家乐福
选择性
-
9424
发布于2008-04-23 09:21:07
-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
北京奥运是国人期盼已久、值得高兴的事情,是社会集体意识的选择。
违背了国民的意愿,国民就会有情绪、有压力。
压力大了,就要宣泄,否则就会出现社会动荡。
法国人抵制奥运会,国人很生气,许多人认为西方(尤其是法国)不可理喻,是于是就有了一系列的情绪反应。
有情绪,有压力,但宣泄压力的渠道不畅通,于是就要寻求突破,于是,也就有了“抵制家乐福”的行为,真是一呼百应,民声鼎沸。
有人说:政府为什么不干预呢?
我说:政府为什么要干预呢?
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很高了,政府对于社会的有效控制能力已经很差了,随着基尼系数的不断增高,政府对于社会的有效控制能力还会降低,这在所有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的国度里,都会发生。
所以,政府对于民间“抵制家乐福”的声音,只能“顺乎天,应乎人”,采取疏导的方法,避免引火烧身,酿成政治事件。
顺应民意,正确疏导、四两千斤,是目前政府能够做到的最佳选择。
家乐福是"代表法兰西"的一种象征,她无意中就成了中国人宣泄情绪压力的一个靶标。
百姓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中国友好的法国,会这么不理会中国人的感觉。
俗话说:被朋友伤害,是最大的伤害。我们一直不愿意相信,法国也会成为“反华的急先锋”。
国人“抵制家乐福”,其实是对法国人“抵制奥运会”的“反叛”。
*****************************
我不同意“抵制家乐福”,但我理解国人抵制法国货的情绪反应。
社会心理需要家乐福做出这样地牺牲。抵制家乐福源于社会心理的需求。
这个时候,应当有一个"法国的象征物"出现,家乐福就满足了中国民众的需求。
为什么是“家乐福”而不是“雪铁龙”或其他公司呢?
真的是因为“家乐福”支持了ZD吗?
为什么家乐福反复声明说:我们没有支持ZD,我们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但国人依然不诺呢?
家乐福,只有家乐福能够满足国人“抵制法国的需求”。
家乐福和其他的法国产品不同:
1、科技含量低(零售业)
2、社会知名度高(每个城市都有)
3、涉及千家万户(抵制可操作、效果可评估)
4、可替代的产品多(本土的零售业发达)
5、其他利益集团可以利用(商业、政治等)
6、利于宣泄"爱国热情"(即使过激,也能“升华”)
可怜的家乐福,就这样成了政治角斗场上各种势力都渴望选择的替罪羊。
-
海之恋
发布于2008-04-23 10:10:03
-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