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有兴趣探究爱情与婚姻的朋友来此交流。本人不属于游戏人生的过客,而属于追求神圣的学者。但愿那些真诚捍卫生命价值、爱情神圣性和婚姻珍贵性的知识男女加入我的博客圈。让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人欲横流的浮燥世界里,找寻那片真正属于智慧者的精神家园。

少女杀婴——谁之罪?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0-15 14:01:58

   几年前,北京某知名学校爆出一条震惊社会的新闻:一名17岁的高二优秀女生,在卧室里生下足月的婴儿。她慌乱之中把脐带扯断,将活生生的婴儿扔出窗外。邻居发现地上的死婴立即报了警。该少女被送上法庭——她犯了杀婴罪,被判劳动教养。这件事,被各种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外国的媒体也对此事大加渲染和张扬。接下来的几年里,少女怀孕堕胎、少女生孩子、弃婴、杀婴事件又屡屡见诸报端,各地纷纷设立“少女怀孕求助热线”、“少女无痛流产门诊”,等等。某些报刊上的“无痛流产”广告还专门放上笑逐颜开的花季少女照片,暗示无痛流产是件多么轻松愉快的事!何不去享受呢?
    媒体的热炒我们不必过分在意,但未成年少女杀死亲生婴儿触犯刑律的事件,应当引起我们的冷静思考:一个17岁的优秀高中生,各种知识已学到不少,但唯独不解自己身体与生理的奥秘,不知生命的孕育与诞生之道,不晓男女生交往的界限与分寸,不懂杀害生命是犯罪之举。这些不解,不知、不晓、不懂,难道是她个人的过失吗?一个女孩,从出生直至成长到17岁,从幼儿园读到高中,即将成年了,谁向她传授过关于两性的科学知识,讲解过关于友情爱情的学问、道德价值、法律规范等等。家长、教师对这类问题避而不谈,难道孩子可以“无师自通”吗?在家庭和学校对性健康教育的忽视和躲避背后,有多少迷茫、困顿的少男少女在冒险,在做蠢事、坏事甚至违法犯罪之事?那位少女不过是一个不幸的代表。她固然不得不为自己的杀婴罪负责,付出坐牢的代价,然而,谁来为她的愚昧无知负责?家长吗?老师吗?法律当然是不会去追究那些被称为“教育者”的成年人的。我在美国访问时,曾听说某州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坐牢!细想不无道理。然而,无论谁去承担责任,那位少女的杀婴经历,都已毁坏了她的整个人生,对她个人来说,这是一辈子难以挽回的悲剧。
    更令人忧虑的是,直到今天,少男少女中间越来越多越轨、冒险、违法犯罪的案例,都仍未引起家长、学校及教育当局的反省。“青春期教育”虽已写进了《计划生育法》,教育部的红头文件也已下达多次,但据我所知,大多数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孩子的父母,对“青春健康”这门涉及少男少女需求和权利的功课仍缺乏正确的理解与切实的行动。有的学校以成人化、专业化、医学化的所谓“心理健康”课掩去了青春健康的最核心内容——性健康与两性交往文明。其结果是,中、小学及至大学所配备的心理辅导老师逐年增多,却不见心理健康教育有何效果。有的学校以“德育”课重复那些古板而空洞的说教,与少男少女的身心发育、情感动向毫不沾边,其结果是加强“德育”的口号喊得越响,学生中无德无道的事件越多。家长呢,则与学校密切配合,围追堵截少男少女的“早恋”,铁链加锁的有,跟踪盯梢的有,棒打鸳鸯的有,其结果是:胆大的孩子公开对抗、私奔或离家出走;胆小的撒谎或转入地下,所有的坏事、丑事、蠢事、冒险事,都在围追堵截中越演越烈。
    当然,家长和老师对孩子们的所谓“早恋”行为确实很无奈,他们并非故意把孩子“逼上梁山”,究竟用什么办法能保护孩子的安全与健康?老师和家长们都在苦苦求索之中。
    我将在以下的文章中,介绍一堂给中学生上的“友情与爱情”公开课,一堂给中学生家长上的“解读青春密码”的示范课,以求抛砖引玉,促进教育者之间的交流与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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